救人者被罚,谁将良规变“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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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0:06 红网 |
12月6日,江苏省赣榆县宋口村社区医疗中心收到了县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中心因为冒险抢救一位产妇,虽然大人小孩双双平安,但最终却要因此受到惩罚,中心的负责人宋医生对此既觉得意外更感到寒心。他表示将先按照通知要求将罚款交掉,然后再申请行政复议。(据《扬子晚报》报道) 孕妇深夜临产,又伴有脐带脱垂不能转院等危险,该中心“临危受命”,紧急抢救 ,这与列车上孕妇分娩可谓异曲同工。碰到这种情况,医生和其他人都可以凭借自己所掌握的技能,参与抢救或提供帮助,这在法律上是为了他人利益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具备法定免责情形。而从社会公德角度看,这应当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理当得到肯定和奖励。然而,面对1.9万元的处罚书,宋医生感到心寒,我们又何尝不难以接受?据报道,赣榆县卫生局是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擅自扩大职业范围、从事剖宫产手术”为由进行处罚的,而对照规定,“急诊和急救”是被除外的,卫生局蓄意“避轻就重”,实为另有所图。宋口村社区医疗中心未收分文费用,更没有给患者造成伤害,又何来被罚? 县卫生局的一意孤行表面看是在“严格执法”,其实是在误解、歪曲、甚至亵渎法律。这绝不是一次简单的“执法不当”事件,真正暴露的是现行医疗体制下封闭、垄断的“陈规陋习”作祟,是掠夺医疗资源“暴行”中的一个小小片断。将医疗管理规定置于生命之上,维权的执法者置公理、正义与不顾,不惜将良规变“恶法”,这种靠掠夺、暴敛的权威,最终必然会被大众踩得稀巴烂。 很显然,像赣榆县卫生局这类的处罚并非个别现象,它的频频发威是对现行医疗体制积弊的一次又一次的自揭黑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山头意识”沿续的一个怪胎。要制止此类“暴行”继续危害社会,当然离不开正义者,包括救人者、被救者、旁观者、法律工作者的“同仇敌忾”。但是,不从体制上铲除温床,尤其是眼下医疗行政执法中片面维护医疗机构权威而无视患者利益的现象,已经到了非下大气力整治不可的时候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合理地配制医疗资源,在完善公立医院的基础上,更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扶持私立医院发展壮大,迅速改变现行医院大多行政化的不良局面,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突出问题,方可减少此类良规变“恶法”的事件频频暴发。 (稿源:红网) (作者:周稀银) (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