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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不节能最高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12月10日电来自河南省建设厅的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该省民用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最高将被处50万元的罚金。

  今年7月1日,《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始实施,成为继北京、天津之后第三个实行节能65%新标准的省份。据介绍,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外,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新规定实施后,建设单位如果不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11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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