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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对官员擅驾公车亮“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5:3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据新华社长沙12月10日电湖南省纪委日前发布《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以遏制这股不正之风。

  湖南省规定,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擅自驾驶,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的,一律按违纪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从严处理。发生上述情况的单位,将按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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