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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究细查,检察官细处辨真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8:57 检察日报

  “2004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2003年度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2003年泰安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这些荣誉,都来自于一个光荣而催人奋进的集体——山东省新泰市检察院公诉科。下面这几个故事将说明这个集体与这些荣誉的密切关系。

  查看伤情识破“偷梁换柱”

  今年5月22日,该科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3月2日,犯罪嫌疑人陈光明因琐事手持一木棍将被害人李健新右前额打伤。经鉴定,李健新属轻伤。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刑事案件,但细心的办案人、该科科长蒋群却在查看被害人伤情时意外发现:伤情鉴定书认定的受伤处在左前额且伤口是弧线形的,而被害人实际受伤处是在右前额且伤口是直线形的。5月28日,蒋群请该院技术人员带李健新到鉴定部门核实。令她更为吃惊的是,鉴定材料上的被鉴定人照片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果然,经过询问,李健新交代了事情真相:因为自己并未被陈光明打成轻伤,就请他人帮忙找到了左前额受伤的孙林,顶替自己做了伤情鉴定。后因陈光明不愿赔偿,他就拿着假鉴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6月5日,蒋群向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后,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撤销了陈光明故意伤害案并对涉嫌诬告陷害罪的李健新等三人立案侦查。

  查实作案工具追诉漏犯

  今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刘强等人将新泰市某村的800余棵杨树(价值1.1万余元)砍倒。该科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审查发现:5个犯罪嫌疑人中,有的供述是5人合伙作案,有的却提到了一个叫李新的人也在场,还有的供述是6件作案工具。办案人顿时提高了警惕:“还有一件作案工具是谁用的?”办案人带着疑点仔细审阅卷宗,发现公安机关共提取了4件作案工具。到底是4件作案工具还是6件?这直接关系到是几个人共同作案。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办案人决定从到案的5个犯罪嫌疑人身上寻找突破口。

  由于5个犯罪嫌疑人都是被取保候审,7月19日,办案人将他们同时传唤到检察院分别进行讯问,并确定了供述线索比较清晰的犯罪嫌疑人王书作为突破口。果然,王书如实供述:李新也参与了砍树,但是他提前就走了,砍的树比较少。随后,办案人又分别讯问了其他四人和李新。最后,李新供述了其参与砍树的犯罪事实。今年8月,李新、刘强被法院分别判处罚金6000元、8000元,其他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5000元。

  被害人陈述迥异的背后

  2004年2月6日凌晨,李晓刚、孙冰、王明勇(均为化名)将被害人毛锋骗出,孙、王二人持刀威胁,三人共劫取现金1400余元和价值720元的手机一部。临走时李威胁毛不许报案,并用刀将毛砍成轻伤。这起事实非常清楚的案件,却经历了一波三折。

  去年3月,公安机关第一次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孙冰仍在逃。当该科检察官提讯王明勇时,王一口咬定是去要账的,绝非抢劫。而被害人毛锋在公安机关陈述案发当时有三个人对其进行抢劫,接受检察官询问时却说“当时没看清几个人”。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后来,孙冰主动投案了,但也说是去讨债,而非抢劫。经过分析,办案检察官将突破口放在被害人身上。检察官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被害人道出了原委:王明勇作案时不满16岁,其父便给毛锋1万元钱作为赔偿,并劝他不要追究王的刑事责任。针对嫌疑人是否去讨债这一关键细节,办案检察官又深入走访相关人员,先后取得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言:嫌疑人和毛锋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日前,李晓刚等三人已被法院判处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细究细查,检察官细处辨真伪

  山东省新泰市地处鲁中山区,在第三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选中居第45位。图为该市青云湖旅游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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