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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药品限定出厂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9: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今后,部分药品除国家限制的最高零售价外,还将从生产企业处被制定出最高出厂价。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药品从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进行试点的通知》。《通知》显示,首次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主要有21种,基本都是国家定价目录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缺乏症用药。这些药品,将从目前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改

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同时也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另外,发改委还规定,药品须标明实际出厂价,即扣除各种折扣后的含税出厂价,其零售价不得超过实际出厂价对应的档次流通差价。(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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