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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特殊情况可办家庭病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50 沈阳晚报

  日前,记者多次接到读者反映,一些办理特病门诊的患者由于身体状况不允许,无法到医院履行一年一次体检,可医保中心有规定,患者不能亲自到医院体检,就无法继续办理特病门诊。对此,市民提出要求,能不能考虑具体实际困难,找出个相应的解决办法?

  患者:行动不便难去体检

  12月8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其母亲身上需要插食管、尿管,根本无法亲自到医院。可按规定,其母亲不亲自到医院体检,就无法继续办理特病门诊,也就不能享受特病门诊的待遇。

  医院:医保要求只能遵守

  近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特病门诊科。门诊科的王医生告诉记者,患者患有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这五种大病才可以申请办理特病。办理时可以由家属把资料送到医院并填写表格,但是体检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体检。

  王医生说,他们很体恤患者的病情和不便,但是由于医保中心对此有具体要求,每次都是由沈阳市医保中心下达体检时间,由医保中心组成体检人员对患者进行体检。医保:特殊情况可办家庭病床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沈阳市医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特病门诊必须由本人到医院进行体检,否则医保的统筹基金很难控制。在可以办理特病的病种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和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的患者可以不用本人到医院体检,其余的病种必须由患者本人到医院进行体检。针对读者王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患者病情很严重,不能独立行走或是坐立,这样的情况最好是办理另一种形式———家庭病床,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到一定相关待遇。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吴慧美记者电话:888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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