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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滥采水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1: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永熙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悉心推进《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目前全省已经完成对2万余取水户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批准取水量达到300亿立方米,水资源费年征收总额超过2亿元,并基本扭转了以往取水随心所欲、乱采滥用的局面,取水实行许可和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逐步迈上法制轨道。

  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向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应当在取水点装置量水设施,否则按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取水许可实行分级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取水许可证后6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取水。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户应当缴纳水资源费。

  专家认为,实施《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是防止水资源滥采浪费的有力手段,对当前抗旱工作意义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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