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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制假烟房东提供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1:5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马芸)明知对方包装生产假冒沪产中华、红双喜等卷烟,却仍为了赚点房租,而将房屋租赁给“制假者”疯狂生产。昨天,这位女房东陈某被浦东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

  今年6月中旬,陈某将自己在浦东三林镇闵家宅一幢三层阁楼的三间房屋租赁给一林姓男子(在逃),当时该男子称房屋用来生产皮鞋,陈便以每月500元收了对方6个月的房租

3000元。一个多月后,陈某发现经常有人将纸板箱搬上搬下,于是上到阁楼看见有近10名小工在将散支中华、红双喜、牡丹等品种的香烟包装成盒,顿时明白对方在制假烟。

  陈某到案后说道,她知道做假烟是要吃官司的,当时曾叫他们搬走,但是对方以“阁楼很安全,大家不说没人知道”为由硬是不搬,为了“封口”对方还送给陈某土特产等礼物。陈某想到已经收了人家6个月房租,便睁只眼闭只眼允许他们做下去。

  今年10月13日,陈某提供房屋给他人制假烟的事实终被人举报,当日上午,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会同工商、经侦在该制假窝点查获假冒中华、红双喜等卷烟及散支烟3550余条,各类假冒商标包装纸14万余张,予以查扣,价值近24万余元。同时抓获小工10人及提供制假场所的房东陈某,而制假者林某至今在逃。

  检察官告诫,主观上明知他人租用住宅用于生产假烟等制假行为而提供场所的,若情节严重也将构成犯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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