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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川:中国愿与各国开展实质合作共打腐败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2: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深圳十二月十日电(记者朱大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政府反腐败的信心是坚定的,对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立场是明确的。我们愿与各国司法机关携手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质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

  今天正在此间举行的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上,王振川副检察长作了题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的主题发言。

  王振川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的快速发展,腐败犯罪也跨越区域而日益呈现国际化态势,腐败资金转移、腐败分子外逃十分活跃。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打击腐败犯罪活动,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犯罪的蔓延之势。

  他说,中国政府在打击腐败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作出了努力并取得成效。中国设立多部门、相互协调的反腐机构,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活动的途径和措施,举办和参加国际大会探讨国际合作打击跨国腐败犯罪的有效机制,利用已建立的会议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中国积极加入、参与制定国际公约,全面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目前,中国政府已参加了联合国《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联合国反对国际商业交易中的贪污贿赂行为宣言》、《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有关惩治犯罪的多边国际公约三百多部中的近一百部。

  王振川指出,打击和有效预防跨国腐败犯罪,已不再是相关一国的责任。国际社会唯有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才能使腐败犯罪无藏身之地。谈到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他建议:

  ——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反腐败国际合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应当大力加强协作配合,将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犯罪问题列入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大格局中去研究和思考,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计划,采取相应措施,从不同层面致力于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发展。

  ——建立腐败犯罪信息和情报交换机制,及时掌握腐败犯罪动向。各国政府应当从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全球视野,重视加强涉及腐败犯罪的信息和情报建设,建立腐败犯罪信息和情报交换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互相交换信息和情报。

  ——增强互信度,构建畅通、互信的合作渠道。建议亚欧各国检察机关建立互信机制,根据合作双方的司法制度等国情实际,积极采取定期联络、高层互访,共同研讨等形式,共同构建畅通、可靠、互信的合作渠道。

  ——进一步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提高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犯罪的实效。亚欧各国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和创新合作方式、建立符合新形势下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实际的合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紧提出适应该公约要求的可行性方案,以期更早、更好地发挥这个公约在打击、预防和控制跨国腐败犯罪中的积极效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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