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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6:48 淄博新闻网

  临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自今年5月份以来,认真抓了“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目前,全区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村达442个,签订率占应签村的99%。为做好农村养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工作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使社会各界认识到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是传统道德养老和规范化法制化相结合的一个有利措施。充分发挥了

老龄组织的作用。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下,采取了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村民小组长及党员包户责任制,形成了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区老龄办制定了统一协议书文本,高标准,严要求。乡镇、街道免费为签订户提供协议书文本,并结合当地实际,因村、因户、因人制宜抓落实。在面向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同时,部分整体村转非的居民委员会也组织签订了赡养协议书。赡养协议书签订后由被赡养人、赡养人、村居委员会和乡镇、街道老龄办各存档一份。同时村居委员会与当地司法所为实施赡养协议书的监督单位。认真检查验收,确保落实。赡养协议书签订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进村入户自查,然后由区老龄办组织进行抽查,抽查采取听、看、访的方式,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从而使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成为制度化,使赡养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引起了社会对农村养老的重视,形成了敬老养老氛围,推动了农村养老工作,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王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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