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来访市民禁说“无可奉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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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2:07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臧鸣责任编辑 李道权 接待来访市民不得说诸如“无可奉告!”、“简单点,别罗嗦!”等忌语。这是南汇区人民检察院新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昨日,记者从南汇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南汇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积极倡议接待用语,以严肃、准确、规范、文明为标准,推出了12条“接待忌语”。 南汇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推出12条“接待忌语”将贯穿于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深化‘假如我是上访人’、‘假如我是申诉人’换位思考大讨论后,我们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以来访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细节入手抓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接待质量,展示检察机关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南汇检察院控申科表示,在接待中,将牢固树立服务观念,贯彻“亲民、爱民、为民”原则,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取、精心记录、耐心疏导,杜绝以上忌语,切实维护来访人的利益,尊重来访人的人格权利,为来访人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努力打造“文明窗口”新形象,促进全社会和谐共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 新闻附件 12条“接待忌语” 1、无可奉告! 2、简单点,别罗嗦! 3、这事我不管,你爱找谁就找谁! 4、你找我,我找谁呀? 5、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 6、你反映的事不归我们管,到别处去反映吧! 7、上次已经给你讲清楚了,怎么又来了? 8、你没证据,我们怎么给你查? 9、案子这么多,就你的事急啊? 10、我的态度就这样,你去告好了!11、高兴到哪里去反映就去哪里反映! 12、今天没时间了,我要下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