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审计建议 刚性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5: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济南12月11日电记者刘成友报道:日前,山东省审计厅会同山东省检察院、国资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建设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审计结论落实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审计建议书制度,将审计结论落到实处,避免审计一审了之。

  山东省审计厅法制处处长王修歧介绍说:“受制于审计权限,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
定后常常面临执行难问题。实行审计建议书制度,将使审计结论的落实更有保障。此外,审计建议书制度的实行,使一家结论多家认可,有效避免了以前各自为政造成重复监督的问题。”

  《通知》规定,今后,凡审计决定中涉及上缴财政资金、追缴税款及滞纳金、收缴国有资产收益、严重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审计机关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分别抄送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需要有关部门协助落实的,审计机关分别发送审计建议书,建议协助落实收缴或处理事宜。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在收到审计建议书后,30日内将协助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办结时书面向审计机关反馈;如果认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协助落实审计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建议书后15日内通知审计机关,并说明理由。

  该《通知》还要求,审计机关查出的需要由财政、建设、工商、物价等部门处理的问题,需要由监察、检察、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审计机关将及时向职能部门发送审计移送处理书。财政、建设、工商、物价等部门,在收到审计移送处理书后应及时审查,依法处理,并于办结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在收到审计移送处理书后应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审计机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说明理由并退回移送材料。审计机关还将与这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审计结论落实联席会议,监察、检察、公安、建设、工商、物价、审计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审计移送处理联席会议,总结工作,分别研究、解决审计结论落实和审计移送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审计建议书还适用于以下情况:如果被审计单位出现的一些问题,是由于政策规定滞后或不到位造成的,审计部门将在向相关部门发送的审计建议书中,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

  审计建议书制度牵涉多个部门,实行过程中其他部门是否有积极性呢?对此,王修歧处长说:“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减轻了其他一些部门的工作,其他部门都很支持这项制度。”

  据介绍,山东省的审计建议书制度,是在吸收威海市审计部门的经验后实行的。此前,这个市的审计部门实行审计建议书制度,使该市审计结论落实率达到100%。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2日第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