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贵州物价部门保持旅游景点门票 3年内不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13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2月10日专电(记者陈志强)贵州省物价部门决定保持旅游景点门票基本稳定,今后3年内全省所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不涨价。

  近年来,贵州省旅游市场持续升温,为了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贵州省物价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价格管理。

  贵州省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保持门票价格基本稳定,全省所有游览参观点现行门票价格在三年内不得提高。贵州还建立完善门票价格情况定期公布制度。各市(州、地)物价部门要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前一个月上报所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上一年同期的门票价格、游客数量等主要情况,省物价局将汇总各地情况后进行公布,以引导游客合理流动,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贵州还对特别群体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全省各游览参观点对学生、现役军人、60岁以上的老人、未成年人等凭有效证件实行优惠票价;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

  贵州省物价局还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旅游价格公示制度,要求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示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其中旅游商品明码标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旅游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批准文号以及价格监制单位和价格举报电话,以方便社会进行监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