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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贩子”的所有权迷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大家说法明月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完“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捷向市民出售小块月球土地,被工商部门处罚后,又在这几天向公众宣称拥有月球背面土地所有权的新闻后,笔者不禁发出感慨,此公在法律上的无知,真是叹为观止。

  李捷对月球背面的土地有没有所有权?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明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所有权取得只有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而且取得的对象必须是可支配的物体。李捷没经过任何程序,即宣布自己是月球背面土地的第一个主人,无疑是想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占有月球。然而,月球背面的土地看不见摸不着,除非李捷拥有航天员的体魄足以“飞天”,富可敌国的家当制造宇宙飞船、雇有一大帮技术专家助他“登月”并在月球上插一块牌子———“此处姓李”,否则,他无论如何都没法证明,月球的土地是他可以支配的,这样,他宣称对月球的所有权及借此牟利不过是个迷梦。

  更会让李捷失望的是,就算他修炼成男人中的嫦娥,登上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死的月亮,并将“此处姓李”的牌子插在月球背面,但按照中国已加入的《外层空间条约》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将外空间据为己有。因此,以后登上月亮的航天员还是可以拔掉他“此处姓李”的牌子,换上“此处属于全人类”。

  当然,设想只是设想,以笔者的判断,李捷既不可能登月,更不可能在月球上开始他的“圈地运动”。他无非是做了一场关于月球所有权的迷梦,造了个噱头而已。闹剧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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