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长期食用膨化油炸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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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邱晓莹、孔祥佩)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抽查的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8个省、直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39种产品,合格3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2%,其中,微生物指标全部合格。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设施,产品质量有保障,通过连续的国家 甜蜜素、糖精钠是甜味剂,苯甲酸、山梨酸是防腐剂。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和糖精钠、苯甲酸和山梨酸。但抽查中有3种产品检出甜蜜素和糖精钠,有2种产品检出苯甲酸和山梨酸。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型食品中油脂劣变程度的重要指标,过氧化值超标,表明食品中的油脂已氧化酸败,抽查中有1种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膨化油炸食品有三大危害 尽管按国家现行标准检验,此次合格率较高,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昨日同时指出,由于膨化食品和油炸小食品普遍具有高油脂、高热量、高盐、高糖、高味精等特点,其营养成分并不全面。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是其主要成分,而且它们均属于低粗纤维食品。从科学饮食的角度分析,由于在饮食结构上此类食品具有一定的缺陷,因此,食用此类食品时要注意三点。首先,不宜长期过多食用此类食品,长期大量食用此类食品会造成油脂、热量大量吸入,若粗纤维摄入不足,运动量也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易造成人体脂肪积累;对于糖类摄入不宜过多的人群或高血压病人,应谨慎选择此类食品;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如果在饭前大量进食此类食品,容易造成饱胀感,影响孩子正常进餐,易造成营养不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