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查没70多吨非法原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23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日报记者井波 何斌) 12月1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环保局和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在乌市太原路和河北西路共查获没收70多吨非法销售的原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10日上午,记者随乌市新市区环保局和新市区行政执法局一行先来到太原路四号, 一位姓梁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次行动是对多次教育整顿仍不改的销售场所采取的一次强制措施。河北西路这家非法销售场所老板在今年6月已经接到整改通知,9月份又再次向他发出整改通知,但他置若罔闻,仍继续非法运输和销售原煤。12月8日,巡查人员发现他新进了一批原煤准备销售,经过周密调查,今天一举将他非法销售的原煤在现场查获。 新市区环保局局长徐建平对记者说,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在乌市的四个中心城区禁止运输和销售原煤。在今年用煤高峰期到来之前,环保局在所辖区域内的十五个路口加大了巡查和打击力度。9月至11月,他们共查获1400多吨原煤和124辆运输车。原来销售原煤的聚集地太原路等,现在基本上都在销售洁净煤。徐建平说,这次行动中没收的原煤,在进行洁净化改造后,将送给需要救济的贫困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