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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女子被限制人身自由 警方解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26 桂龙新闻网

  昨日,北门派出所的民警在抗战路附近一居民楼内成功解救了一名被限制人身自由3天的湖南衡阳籍女子。

  热心市民报警救人

  12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市民李先生在经过抗战路附近一居民楼下时,突然发现四
楼有位女士扔了一张纸条到地面,但周围几名农民工看到后并未作出什么反映。他又抬头看,那位女士先是比画着“110”的字样,接着又不断拱手做着企求的手势,于是自己觉得有些蹊跷,立即拾起纸条,一看上面写着:“……因我现在被骗,手机已被收走无法报警,而且我已被控制3天无法出去,我这封信都是(躲)在被子(里)给你写的,希望那(哪)位好心(人)帮我打个110电话……屈XX。”见信后,李先生立即报警。

  警方出警解救受害人

  接警后,北门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据该派出所的民警唐达轩介绍,当天中午大约12点多,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他和另一位同志立即出警,来到抗战路附近的该居民楼;由于该居民楼只有4-2是出租屋,因此我们开始就怀疑在这套房子里可能有问题;于是敲门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但无人答应;在连续敲几次门后,才有一女子(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受害人屈小姐)回答,“门被反锁了,打不开。”我们立即报告了值班领导。不久,我们派出所副所长晏华带队过来支援,然后我们向110指挥中心汇报了情况,并要求派开锁专家过来开锁。在开锁专家到达楼下时,屋内的人突然把门打开了。屋内到处是被子,除1名受害人外,还有5人(3男2女),他们的态度非常嚣张,其中1人竟然恐吓我说,“你工作很负责啊,那你以后要小心了。”

  受害人详述事件经过

  受害人屈某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今年11月底,我还在湖南老家时,几年前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朋友李某(27岁,男)突然联系我,自称现在桂林做工艺品生意,每天可以挣800-1000元,问我是否有兴趣过来做生意,估计要准备1万多元的现金。接到电话后,我并未完全相信,准备过来看看情况后再做决定,随身只带了2000多元。12月9日下午5点,我到达桂林后,李某将我带上

出租车,并让我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打完电话后,李某说自己手机没电了,正在等朋友电话,随即将我的手机拿走并换上了自己的SIM卡,接着收到口袋中。当时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有深究;之后,李某将我带到一居民楼。当晚8点左右,我要求到外面酒店去住。但李某表示,大家都是自己朋友,将就住在一起,没必要到外面住。我不同意,他们5个人就不给我走。我自己跑去开门但发现门已被反锁了,无法离开。晚上,我和两个女的睡一间房(小床),李某等三个男的则睡另一间房(大床)。

  10日凌晨4点,我趁上厕所时曾将一张写有求救字样的纸条扔到马路上,一位卖东西的老大妈看到后,不知什么原因,她没有帮我报警。之后,我又扔过几次纸条,都没人理会。后来,我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拿他们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但尚未说清楚问题前就被他们发现并拿走手机。之后,我一直被限制不能离开,哪怕是上厕所的时间稍长点,就有人干涉。另外,还有一位从外面来的自称“主任”的人给我做思想工作,该“主任”说,“你的思想太压抑、太僵化,应该放开点,他们几人和我一样,刚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既然来了就多看几天,到时再决定怎么办。”这些人一直强调自己不是在搞传销,但又表示让我做连锁销售。我问他们是销售保健品还是

化妆品?他们则说什么都卖,但我从没有看过具体是什么货。

  11日上午,我偷偷写了这封求救信,从厕所的窗户向楼下扔了一把牙刷,无人理会。接着又扔了一把大刷子下去,才有几个人注意并朝楼上看。于是我把纸条扔下去,并做了求救的手势,但那几个人没反映,到是另外一个过路人看到了帮我报警。警察来敲门后,他们很慌张,先是很神秘的在清理一些东西(不让我看到),然后其中一个女的叫我跟警察说没事,是自愿来的,等下就放我走。我拒绝了。隔了一会他们打开门让警察进来,我终于自由了。

  截止记者发稿前,本案仍在调查过程中。

  来源:桂林日报选稿:黄珊作者:徐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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