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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油炸食品上“黑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3: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对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等8个省、直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39种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合格3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2%。苏州市虎丘区陆士友炒货厂生产的花生仁(100克/袋)和北京祥益斋食品厂生产的祥益斋奶油麻花,因多项指标不合格,被公布为不合格产品。

  质监专家提醒,由于膨化食品和油炸小食品普遍具有高油脂、高热量、高盐、高糖
、高味精等特点,其营养成分并不全面,因此,不宜长期过多食用此类食品。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更要注意合理膳食、均衡营养。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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