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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少只耳,家长怒告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南京的一名年轻女子怀孕期间曾多次到两家医院进行孕期检查,每次检查后均告知胎儿无异常,岂料儿子降生后,却没有右耳朵。之后这对年轻夫妇将两家医院告上鼓楼区法院,以被告侵犯优生优育权为由,索赔各项损失35.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卫生部及中华医学会对于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的规定中,认定诊断的胎儿畸形不包括对胎儿耳部进行检查和诊断。

  从本案情况分析,由于胎儿位置的原因,导致不能观察到右耳缺失的情况,不能认定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鼓楼法院副院长盛皓说,作为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仪器能够发现的症状或畸形,不管有没有部门规章等规定,均应向患者或者家属说明,以满足社会公众对医疗的期待和信任。但是对于目前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所不能达到的要求,则应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应由患者自己承担。(李自庆眭军杰)(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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