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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一建筑公司被处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37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 丁建峰 通讯员 刘浩)12月9日,银川一建筑公司因为恶意拖欠100多名农民工工资,受到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处罚。

  据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12月8日上午,100余名农民工到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他们于2005年8月12日至11月14日在由银祥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开发、康奥建筑公司承建的新华商城宾馆工程务工,目前工程已停工近一个月,但344548元工资尚未领到

  劳动监察人员经调查得知,银祥房地产公司已筹集资金344548元资金,专项解决这批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并要求康奥建筑公司与之办理拨付344548元工程款的手续,两公司到施工现场共同监督发放工资。但康奥建筑公司负责人称银祥房地产公司应将工资款拨付到本公司账户,其要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同时银祥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应拨付税金,否则不予办理手续。银祥房地产公司多次派人协商,但遭康奥建筑公司拒绝。

  了解情况后,劳动监察人员与康奥公司方面交涉,但该公司负责人仍拒绝办理。劳动监察大队按照程序,向康奥建筑公司开出《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其12月8日下午携带相关材料,接受调查询问。

  12月8日下午,大批农民工聚集到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等待康奥建筑公司派人解决问题,但该公司未按要求前来。因其中部分四川籍农民工已买好当日晚上返乡的火车票,看到此情况,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要到政府集体上访。面对这种紧急状况,劳动监察大队与银祥房地产公司协商后,决定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由银祥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至当日晚上7点,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保证农民工及时返乡。

  鉴于康奥建筑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给予该公司636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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