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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调整 平均提待遇近8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51 青岛新闻网

  山东省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有了新杠杠,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得的信息。

  为解决山东省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山东省要求各市可根据当地物价指数、消费水平及财力状况,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合理确定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并随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据
估算,新标准将平均提高待遇近80%,高的“提标”幅度可望达到160%。时间从今年10月算起。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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