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抢夺枪支杀害哨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旦通讯员宿华文、陶维强)抢夺哨兵枪支射杀岗位哨兵后继续为非作歹,在逃亡10多年后终于被警方抓获。潮州市中院近日对在军营抢夺士兵枪支和在池湖村持枪抢劫作案的周衍忠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死刑。

  1994年8月,驻潮州某部队一名正在站岗的哨兵被杀害,所持自动步枪被抢走;1999年1月,潮州市枫溪区池湖村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三名村民被开枪打死。凶手作案后却“

人间蒸发”,成为两宗“悬案”。2003年2月6日,潮州市警方接到事主陈某报称:接到一个自称“池湖”的人打来电话,向其勒索4万元。此后,又有几名事主接到勒索钱财的电话。其中事主章某还遭到恐吓,不但家门口被放置了2发子弹,后又有人朝其住房开了2枪。警方经过长期缜密的侦查,发现周衍忠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今年5月4日在潮州市区北门市场将其抓获,并从他的住房搜出“八一”式全自动步枪1支、56式步枪子弹116发、51式手枪子弹49发及“八一”式弹匣3个。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5月,周衍忠在潮州某军营附近观察到某部仓库旁岗亭有哨兵持枪站岗的情况。同年8月2日中午,周携带一支土制猎枪、火药和钢珠,窜至该部队靶场附近,用猎枪击倒哨兵后抢走其枪支。1999年1月28日,周衍忠得知枫溪区池湖村第二天要发放村民年终分红款。翌日上午,周衍忠携带抢夺得来的自动步枪,驾驶一辆悬挂假车牌的两轮摩托车窜至池湖村。他在作案过程中杀害了三人。

  法院审理认为,周衍忠抢夺军警人员枪支,致1人死亡;持枪抢劫,致3人死亡;敲诈勒索作案多宗,数额巨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予严惩,于是依法判其死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