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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商品价格被轰出商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姜恒

  宁波晚报讯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到另一家商场抄商品价格被轰出门外。昨天他向记者询问,我抄价格的做法有错吗?

  抄录价格被轰出

  卢先生是我市一家商场的价格调查员,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全市各大商场转悠,负责抄录其他商家的商品销售标价,为自己单位的经营提供参考。昨天中午,他来到天一广场上的一家商场,掏出小纸条,悄悄记录下这家商场经销商品的标价。他的举动受到商场保安的注意,还没抄上几个价格,保安便走过来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商品价格是不能随便摘抄的。没等卢先生辩解几句,保安便把他“请”出了商场。卢先生问,商品的销售价格都在那公开,为什么不能抄录?

  商家看法有矛盾

  记者就此采访了几家商场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的认为,来抄价格的大都是竞争对手,他们来看品种和价钱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用笔记,这是行规。但有趣的是,他们又都认为,摸清对手的情况是商业竞争的正常手段,非常必要,虽然不欢迎对手来窥探,但主动出击还是经常有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冲突,他们在调查中,一般要求员工悄悄进行,一旦被对手发现,不能暴露身份,只说自己是普通顾客,抄录标价只是为了货比三家。

  市场调查很正常

  “这种做法很正常。”专门从事市场调查咨询的我市远东零点公司工作人员樊小姐认为,作为市场调查的一种手段,到商场抄录商品的销售标价很正常,既然价格已经公开,为什么就不允许别人抄录呢?樊小姐同时承认,他们公司进行新产品上市、商业圈的调查咨询,很少使用类似抄录价格手段。他们一般会请一些在校大学生开展调查工作,这些大学生机敏开放、亲和力强,在调查中一般都会得到商家的配合。

  行规无法律依据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认为,商场的商品销售标价是对外公开的信息,因此这种标价不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抄录均不构成侵权,不准他人抄录的行规无法可依。他同时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商家竞争方式,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有利的。不过姚律师提醒,获取对方标价的商家在为自己的商品定价时,不能随意地打出“全市最低价”等标语,这是一种诋毁竞争对手的表现,可理解为商业欺诈或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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