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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感恩送锦旗?一面锦旗与另一记耳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2:22 人民网

  日前,江苏姜堰市(县级)20多名农民工敲锣打鼓将两面锦旗分别送给该市劳动保障检察大队和该市顾高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以致谢意。原因是这些农民工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在顾高镇施工,年初的3.5万元工资一直被拖欠,辞工后索讨数次无果,市检察大队和镇保障所接到举报后,帮助他们讨回了血汗钱(据12月9日《江苏工人报》)。

  这是一篇颇具嘲讽意味的正面报道。在我看来,锦旗无异于扇耳光!我想,当地劳

动保障部门如果有自知之明,这样的锦旗那是绝对不该接的,收了也愧疚,没脸挂出来。其原因其实很简单,监督企业合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企业职工获取劳动报酬,乃劳动保障部门法定的职责。早在二年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层层劳动保障部门都铿锵承诺:三年内偿清农民工全部欠薪,不发生新的拖欠。想必该部门的领导们也信誓旦旦过了,且不知该市陈欠偿还如何,但这3.5万元可是当年的新欠呀!就凭表态和承诺不兑现这一条,就没有脸面收受锦旗。

  尽管企业是欠薪的主体,应负全部责任,但是,他们之所以敢欠薪,那是因为劳动保障部门执法监督不力或缺位所造成的。如果他们勤政,执法到位,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能够实施有效监督,铁腕执法,哪家敢不按时给工人兑现工资?3.5万元欠薪应该说就是当地劳动保障失职的证据。失职原本应该受到惩罚,把欠薪讨回来了,只不过是“扯平”,其实并未扯平,还有欠薪的利息未偿,现在却要倒过来送锦旗褒奖,真是岂有此理,好不荒唐。

  然而,这等荒唐荒诞的尴尬、捣笑式的褒扬闹剧,却正在我们的舆论舞台上没完没了地上演,又是某某地方如何千方百计执法,一举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多少万元;又是哪里哪里怎样想方设法做工作,短短数日替农民工索回血汗钱若干万元……原来他们是有本事的,早干什么去了?这是“政绩”吗?是“负罪”纠“政误”!试看掌权执法者,却成了“系铃”“解铃”人,又放“火”又救“火”,叫老百姓说什么好呢?

  咱们的老百姓可算是老实透顶了。人家失职致使咱们领不到工资,“迟到的工资”好不容易拿到了,却要反过来给失职者送锦旗,真是当愚民当憨了。前不久,媒体报道说,某地法院纠正冤案,宣布一个死缓囚犯无罪释放,受害人竟然还向法院院长磕头谢恩。这哪里是感恩?是感“罪”呀!这和送锦旗的“愚行”如出一辙,都是数千年皇权专制形成的奴性传统的表现。时代已经进入人权、民主、自由主流期,咱们老百姓也要改改“愚”“憨”的习性了。欠薪的根源,归根结底在于有关执行政法部门失职或渎职。所以,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有理由直接向有关执行政法部门索要欠薪,而没有必要与那些刁蛮无赖的企业主和包工头纠缠。“保护神”执法懈怠,监守不力,赔偿理所当然。只有给行政执法部门引入“失职赔偿”的风险机制,才能逼着他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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