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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救人 不算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3:00 西部商报

  二十年前救人 不算见义勇为? 河南老人勇救天水落水少女丧失劳动能力,引来20年伤痛

  本报记者 施斌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联动摄影报道 20年前的救人行为在20年后申请见义勇为表彰,却因为事发当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时隔多年而陷入尴尬。近日,59岁的河南老人安小平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讲述了他的一段辛酸往事……本

报联动河南商报对此事进行了采访调查。出差途中跳水救人受了伤

  1985年7月1日的天水市(当时为天水县)下了一天的暴雨。第二天早上6时许,天晴了,但渭河里的水流却因头天的暴雨而湍急奔流。

  从河南孟津县来此出差的安小平刚从天水火车站买票出来,就听到附近的渭河岸边传来了“救人呀!救人呀……”的呼救声,只见从上游四五百米远的地方冲下来一个女孩在水中时隐时现,却没有一个人敢跳下水流湍急的渭河救人。见此情景,安小平一头就扎进了水流湍急的渭河。

  “刚一跳进水中,我感到麻木了,后来我撞到了一块石头上,那时只想着救人,就强忍着腰、腿和脚上的疼痛向前游。一直抓了三四次,才抓到那个姑娘往下游去。在水里一个多小时后,我才把那个姑娘拖到了岸边,刚到岸边,我就啥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发现医生正在给我包扎伤口。”安小平说,当时他只是想着学雷锋做好事,也没想起来问那个女孩及她家人的姓名,不久之后离开了天水。归家病发生活无着卖光家当

  出差回到河南后,安小平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可意外却在2年之后发生了。1990年前后,因身体麻木疼痛,再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他只能离职。并回到了老家河南孟津县送庄镇白鹿村。在供销社的帮助下,他开了个小商店,每月向供销社交80元钱,单位就能给他保留公职。

  1年之后,由于丧失劳动能力,他的生活没有了保障,逐渐加重的病情也需要大量的费用来治疗。家中值钱的东西都被卖了,可病情却不见好转。据当地记者介绍:安小平家中除了多年前盖起的房子看着还结实外,偌大的屋子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这时,有人告诉他,他是因为在工作途中负伤,又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找有关部门办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让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而当安小平拿着供销社的证明开始奔波于孟津县和洛阳市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后,有关部门却以“证据不足、证明不全”等理由拒绝了他的请求。(相关报道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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