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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车上当车行无欺诈就无责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22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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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通时间:15:00~16:00

  读者徐小姐:我在某车行以10万元购了辆二手车,购车协议注明该车已行驶6万公里。我在使用中发现该车性能较差,经与车辆的保养厂家核实,得知该车实际已行驶了15万公

里。当我要求车行退车并赔偿我损失时,车行称其并不知情,并出示原车主提供给车行的资料,上面显示该车行驶数为6万公里,车行据此认为自己不存在欺诈,不愿意退车赔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车行曾向你出示原车主提供的该车辆的信息,上面显示该车行驶数为6万公里,如车行就该车的真实行驶数确实一无所知,则车行没有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故意,但这并不意味着车行可以对其出卖有质量问题的车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对其出卖的物品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应对标的物的权利及品质承担无瑕疵义务。在你与车行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中,车行作为专业的机动车辆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正确判断旧车状况的专业知识,能够根据车辆的状态判断行驶里程,因此,车行应就其给你提供了不符合你要求的车辆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其拒绝担责,你可诉至法院。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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