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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最高奖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5:05 新华网

  记者昨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自治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决定,将对内蒙古2004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期间涌现出的30名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表彰奖励,其中特等奖4人,一等奖11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10人,获奖者将得到2500——30000元不等的奖金,奖金总额24万元。在

  勇斗犯罪分子过程中牺牲的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矿区20岁的侯丽英、呼市

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张国庆、兴安盟扎赉特旗农民于长忠获得特等奖,奖金各30000元。与张国庆共斗犯罪分子的党鑫同学也获得特等奖,奖金5000元。

  当张国庆的母亲得知儿子获奖时,眼含泪水对记者说:“感谢政府、社会对我儿子见义勇为精神的认可,虽然我和家人承受了巨大的伤痛,但是我理解儿子当时作出的选择,希望人们能够记住他。”(来源:北方新报 文/祝汉宾艾文涛)(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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