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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老总赖账不还被分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8:08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梁书斌)哈尔滨市中级法院13日公开宣判了3起案件,被告人尹志杰、纪建国、孙家礼分别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

  被告人尹志杰是黑龙江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与被告人尹志杰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哈中院受理后,于2004年1月

14日作出民事裁定,将尹志杰所有的位于大庆的5处房产查封,并判决被告人及其所在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哈中院执行局于2004年6月21日向尹志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同年10月28日,尹擅自将法院已查封的房产卖给刘某某,将32万元房款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志杰无视国家法律,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价值巨大的房产,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尹志杰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同时,黑龙江省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第三工程处原负责人纪建国因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孙家礼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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