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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当选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9:5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唐维红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今天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主持闭幕式。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委会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全总党组书记孙春兰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第十四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推选孙春兰为中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

  会议审议通过了张俊九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的决议(草案)》。

  新当选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闭幕会上讲话。她要求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工会工作的科学定位;增强职工的国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自主创新、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多作贡献。这次会议还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调整的决定。

  出席会议的有全总十四届执委,列席会议的有全总十四届经审会委员,增补、替补为全总十四届执委会委员的同志,各全国产业工会主席和全总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替补为全总十四届经审会委员的同志。

  孙春兰同志简历: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5年至1969年辽宁省鞍山市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1974年至1978年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1980年至1986年鞍山化纤毛纺总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1986年至1988年鞍山化纤毛纺总厂党委书记。1988年至1991年鞍山市妇联主任。1991年至1993年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1993年至1994年辽宁省妇联主席。1994年至1995年辽宁省总工会主席。1995年至1997年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1997年至2001年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1年至2005年辽宁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2005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全总十二届主席团委员,全国妇联八届、九届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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