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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医院是新医改的一面镜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山东德州市石敬涛

  杭州退休女医生赵华琼,为了让农民工看得起病,自己出资开办了一家民工医院。但是这家远近闻名,尤其是颇受民工好评的医院,却因为屡屡遭到卫生管理部门的“刁难”而濒临困境。西湖区卫生局局长杨专成甚至直言:“赵华琼已经影响到我卫生系统为民执政和依法办事的形象。”(新华网12月13日消息)

  赵华琼的民工医院,解决了广大民工的实际问题,让他们能看得起病,这是事实。赵华琼低价提供医疗服务,让穷人看得起病是没错的,也是以实际行动在“执政为民”,所以理应倡导和支持。而客观地说,卫生局“依法办事”也没有错。作为草根医院,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作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使其规范操作,从而不断改善“民工医院”的行医条件和水平,以减少医疗事故,既符合公共利益,也是公共管理部门职责所在。

  但是,让我们失望的是,卫生部门对于受到百姓欢迎,解决了广大民工实际问题的民工医院,不是一种关心、理解和扶持帮助,而是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式的刁难,比如罚款、突击检查等。管理部门的这种“打压”和“制裁”态势,不但使民工医院陷入了生存危机,甚至直接导致许多农民工重走看不起病的老路。

  这样就陷入了一个悖论。一方面,是公共管理部门的“正义”,但是这种“正义”却缺乏现场的救助,却因为费用太高而让弱势群体享受不起,但是它却又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是有良知的医生想办个民工医院,向老百姓提供直面的、现场的、能让弱势群体享受的起的救助,可她却是“非法”、“非正义”的,甚至将在“正义”的压力之下面临关门大吉的危险,使那些看不起病的民工再度陷入看不起病、没人管的境地。

  笔者认为,民工医院的现在的窘况,是新医疗改革的一面镜子。通过这面镜子,反思如何解决上述的悖论,从而使公共管理部门的“正义”,能真正落实到人间、民间,落实到老百姓身上,让老百姓享受的起;从而使百姓欢迎的、能解决实际问题和现在享受的起的,将不再是“非法”、“非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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