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抢劫杀人又焚尸督捕逃犯终被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0:58 石狮日报

  本报讯两年前在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抢劫杀人、焚尸后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终于落入法网。昨日上午,南安警方将其移交给河南警方。

  12月10日,南安市公安局丰州派出所接到河南警方的协查通报:2003年1月11日,在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焚尸案件,30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作案后潜逃,这位河南省公安厅督捕逃犯近日在南安丰州出现,要求南安警方协助查缉。接到通报后,丰州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展开调查。12月11日,民警在洛江的某租房内将王某明抓获。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刚刚刑满释放。2003年1月11日,王某明又准备实施抢劫,他埋伏在鹤山区某山路边寻找下手目标。这时一名妇女迎面走过来,他隐藏在暗处,突然冲出来用石头将该妇女砸死,抢走该妇女身上的挎包后,将其推入沟内后逃离现场。回到家后,王某明害怕罪行败露,买了一瓶汽油返回现场,将尸体焚烧。(王清恩记者洪亚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