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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干个体三年免收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娜)高校毕业生办个体免三年事业性收费;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可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参加基层志愿服务团期满报考研究生加10分。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倾斜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发展。

  《意见》指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

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担任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管理职务,如村(居)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工作一段时间后,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其他职务,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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