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古树岂可盗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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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1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周金元、苏立清、叶辉报道:日前,横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名贵古树案,两名被告人因盗伐林木罪被处罚。 2005年初,横峰县杨某与吴某听说紫薇树在浙江能卖上好价钱,便合伙雇人采挖紫薇大苗7株。今年3月15日他们领取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领取了出省木材运输证。当天晚上,二人将所采挖的7株紫薇运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贾店村,卖得12400元。经省科学院野 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其中3株紫薇树树龄有300年以上,属国家二级保护古树;另外4株紫薇树树龄有100年以上,属国家三级保护古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