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健康”婴儿出生后死亡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20 人民网-江南时报

  “还我小儿生命,惩治白衣杀手”,镇江市第二医院门口挂着的横幅标语,吸引着众多围观者,一时间二院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11月25日,镇江高资镇一位叫晓靖(化名)的产妇做完身体检查后住进了镇江二院,次日下午17:40顺产出一“健康”男婴。没想到第二天,家属却被告知,孩子因为缺氧抢救无效死亡。据家属介绍,该产妇怀孕期间一直在二院做身体检查,从院方的每次检查报告

中都可以看出,孕妇及胎儿状况都很好。产妇在临产时住入该院,26日下午17:40顺产出一男婴。家属在婴儿出生后2小时才见到。在这期间,产妇从医生的聊天中得知孩子身体有轻微的发紫现象。可是,院方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知家属,而且说,大人和小孩都很好。可是,没过多久,院方却通知家属说,小孩缺氧需要抢救,并让家属先交钱……几小时后,“健康”婴儿死亡。对此,家属认为,该婴儿是因为受冻、缺氧窒息、呼吸衰竭而死的。

  记者从死亡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上看到,婴儿身长52厘米,体重4100克,健康状况“良好”。那么,为何婴儿在出生数小时后“离奇”死亡呢?对此,镇江二院医务科蒋科长解释说:“产妇于26日下午17:40生出一男婴,19:40分出产房,当时婴儿出现缺氧症状,医院立即采取吸氧后,婴儿有所好转。随后婴儿又出现病情反复,儿科随即进行了5个半小时的抢救。抢救过程中家属并没有什么意见。当婴儿死亡后,院方为了确定死因,要给其做尸检报告,可是家属不同意并执意说是院方失误。医院专家委员会认定:整个抢救过程符合国家医疗抢救规定,并无违规行为。至于婴儿的病历,院方有权对此保密。”

  目前,这场风波已经平息。据了解,医院“出于人道”给了一定的补偿。至于具体数额,医院和婴儿家属均三缄其口。见习记者吕媛记者郑江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14日第三十一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