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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跳楼讨薪 企业要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21 东南快报

  

员工跳楼讨薪企业要挨罚

  年关临近,农民工欠薪问题凸显出来,成了媒体关注的热点。

  来自厦门劳动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在过去的11个月里,受理群众关于工资投诉超4000件,结案率98%,追回了被拖欠4000多万元,预计到年底这将达4635

万元。

  这一可喜数据背后,农民工“跳楼讨薪”的极端事件仍不鲜见。

  据参与跳楼事件抢救的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初以来,每月发生的类似跳楼事件近10起。

  为什么跳楼讨薪事件频发,本报记者深入采访试图揭露农民工们频频以身犯险的原因。

  □现象

  跳楼讨薪厦门频发

  本月8日晚,十几名拿不到工资的四川工人被包工头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激怒,拉着他冲到劳动力大厦14楼要同归于尽。

  这起与常规跳楼讨薪事件有些不同的跳楼事件,后经劳动监察部门、建设局、公安等相关部门在现场积极协调,工人们挨个领到工资之后,才得以平息。

  经记者粗略统计,在即将过去的一年,厦门街头极端讨薪事件见诸报端的就有近20起。

  跳楼者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大多认为追讨薪无望,故而采用非理性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

  1月31日下午3时,一贵州籍王姓男子站在湖滨南路金象嘉园工地的100米塔吊上,称被拖欠共计3000多元的工资和医疗费。被劝说一个多小时后,爬下来。

  5月1日下午4时30分许,小包工头被大包工头拖欠装修款,一名男子坐在国泰大厦4楼外一30厘米左右的横梁上,扬言要跳楼自杀,一度造成交通拥堵。

  7月14日上午9点多,一名四川男子因多次讨要2300元工资不成,准备跳楼自杀,集美公安分局民警将其劝下。

  8月16日,一女子为夫讨要医疗费,爬上厦门市南山路华东花园在建工地11层楼电梯塔欲跳楼。后被民警和其家人劝下。

  11月3日下午2时40分许,4名工人爬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校区的食堂4楼楼顶欲往下跳。据称,只为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

  ……

  在这些跳楼讨薪事件中,已经出现了跳楼者自己爬上楼顶,然后打电话给相关媒体和劳动部门的情况。

  □分析

  讨薪维权两种成本

  来自负责抢救跳楼事件相关部门的消息称,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发生在厦门街头的类似“跳楼讨薪”事件,平均每个月近10起。

  关于被称为“跳楼秀”的极端讨薪的事件,一次要耗费多少社会成本,一直都没有确切的统计。

  来自警方的消息称,厦门市110指挥中心接到这方面的报警时,每次都是第一时间通知辖区的巡警、派出所、消防官兵及120。

  一多次参与现场救助的知情人士称,巡警、派出所至少有4人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劝解;消防部门至少派出两辆消防车,12~14人到现场并铺充气救生垫;为防止意外发生,120的医生、护士也会到现场。而劳动部门也常被要求到现场具体负责协调。

  据不完全统计,处理一个类似事件,包括来回路上折腾,平均时间在一个半小时。

  也就是说,将至少有20人,平均每人花上一个半小时,去处理一次“跳楼讨薪”事件。

  警方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警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跳楼讨薪”事件给警方带来了不小压力,有时候甚至影响到其他抢险和求助。

  “这些“拖欠工资’、‘跳楼讨薪’事件背后,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似乎没损失什么,但造成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不愿具名的官员如此说道。

  一份近3万字《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今年5月23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出炉。

  《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国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人员工资至少是1950~3750元。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

  □治理

  “跳楼讨薪”被拘15天

  建筑工地一直被认为是拖欠工资的“大户”。

  建筑工地用工量、流动量大,临时工多,工程转包现象较为严重,部分生产性企业突然倒闭后,工人往往用聚集工地、游行、围堵公路和政府办公场所、围攻建筑公司办公场所等方式追讨工资,给有关政府部门带来相当压力。

  如何遏制此类恶性突发事件发生,引导农民工通过简便、有效的方式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一直在考验官方智慧。

  今年的5月1日,一男子上演“跳楼秀”被厦门警方治安拘留15天。

  据介绍,在这起跳楼事件中,该李姓小包工头被大包工头拖欠装修款,坐在国泰大厦4楼外一30厘米左右的横梁上,扬言要跳楼自杀,由于围观者太多,造成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警方认为,该男子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这也是厦门警方公开的为数不多关于“跳楼讨薪”者的处罚。

  工人跳楼企业“挨罚”

  7月25日,厦门市编委发文同意将劳动监察大队更名为支队,升格为正处级。这也被解读为政府对解决劳资纠纷力度的加大。

  公开的资料显示,由于类似“跳楼讨薪”等劳动突发事件在厦门街头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厦门官方的高度关注。今年8月下旬,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召集了公安、建设、信访、劳动等部门,针对如何协调处理劳动突发事件,进行开会讨论。

  就在此次协调会后的半个多月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针对各建筑业企业出台了《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因出现工资问题围堵马路或务工人员威胁跳楼的施工企业,将由该局视情节暂停其一定时期内参与工程投标或承建资格。

  在11月3日接听厦门市长专线时,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建荣谈到厦门街头发生的“跳楼讨薪”事件,明确表态不鼓励讨薪者采取“跳楼”等过激行为,“跳楼讨薪”可能挨罚。

  陈建荣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受到保障,通过举报一般都能解决,但不宜采取这种过激行为,若“跳楼讨薪”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联合公安部门,按相关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据称,这也是厦门劳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首次对“跳楼讨薪”表态。

  □声音

  根本解决问题须健全制度

  厦门劳动监察支队投诉中心的纪锡坚科长称,从目前局势分析,年底追讨工资投诉依例会递增。

  在厦门劳动部门公布的最新统计显示,建筑业和娱乐业成了“欠薪大户”。

  据介绍,厦门劳动监察部门目前已专门抽调人员进行年度大检查。

  专门负责建筑工地的监察三科一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绝大多数只能追究公司的责任。但是,目前几乎所有的建筑公司都采取承接转包方法。

  据透露,建筑工地劳务纠纷绝大部分责任在于包工头。公司支付工资给包工头,包工头经常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这位负责人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从政策法令上健全制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的缺失,也给纠纷的处理带来了困难。

  □鲜明立场

  治理跳楼讨薪应严惩欠薪者

  农民工跳楼讨薪在本市屡见不鲜,为几千元甚至几百元工资把命赌上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被鼓励的。

  但简单地指责农民工跳楼讨薪有些太冷漠,尽管种种迹象显示,已有纯粹为给单位、政府、社会施压而以跳楼威胁为手段的现象出现。但笔者相信,大多数跳楼讨薪者跳楼是被逼无奈的,是在穷尽各种他们想得到的维权手段觉得无望后的一种选择。

  因此,治理跳楼讨薪现象要从源头开始,认清问题的本质。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出炉一份名为《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

  欠薪问题一跳解决的个案却昭示,跳楼者表面上看没损失什么,而在厦门处理一次“跳楼讨薪”事件,至少有20人参与,平均每人要花上一个半小时,还要出动车子、充气垫等大型工具。还不算这期间造成交通拥堵等其他社会成本出支。

  我们看到,在跳楼讨薪事件中,农民工走正常程序得不偿失的维权成本通过非正常讨薪手段跳楼转嫁给了政府和社会。虽然无法确切计算,但显见的是这种转嫁扩大了解决事件的成本。

  纠纷肇始根源,欠薪的单位和卷款逃跑的包工头们本应是成本的承担者,很多时候却未得到应有的惩处。

  跳楼讨薪是以命犯险,生命是无价的。解决跳楼讨薪多发难题,要正确引导农民工维权。尽力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供更加便捷维权途径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劳动部门行政干预对大多数劳资纠纷的解决是便捷有效的。

  此外,更重要的是应厘清责任,让欠薪单位来承担解决纠纷的昂贵维权成本或社会成本。

  从这个角度来说,厦门市“出现工资问题围堵马路或务工人员威胁跳楼的施工企业,视情节暂停其一定时期内参与工程投标或承建资格”这一政策是值得赞赏的。

  水工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碰到欠薪情况,应该理智拨打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中心电话5110656,劳动监察部门同时也参加了全市“110”社会联动。另外,农民工朋友一开始就应注意签订正规合同、保存欠条证据,这样讨薪才有证可依,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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