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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畜牧局欠薪5年未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3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永兵)每逢农历二、五、八,内丘县十里八乡的养猪户们,都会聚集到内丘县仔猪交易市场买卖小猪仔。附近的人们都知道,这个市场已经建起来5年多了,每逢过集都热闹得很。然而可能少有人知道,当初建设这个市场的50多名农民工,至今还在为讨要当年的9万多元欠薪苦苦奔走。昨日,记者就此前往内丘采访。

  内丘县四里屯村57岁的王僧禄,是当初50多名农民工的头。王僧禄说:“本以为畜

牧局作为政府机关肯定重合同守信用,不会拖欠我们的工钱。万万没想到给政府机关盖工程也会被拖欠薪水,而且一拖就是5年多。这几年,50多个乡亲几乎天天到我家要工钱,每到年底就堵我家的门。这不又到年底了,逼得我实在没办法了。”

  王僧禄说,2000年4月15日,他与内丘县畜牧水产局签订了一份造价9万多元的修建内丘仔猪市场的建筑合同。合同签好后,王僧禄找来50多名民工日夜加班,仅用了15天,工程就建好交付使用了。

  按合同规定,工程先由王僧禄连工带料垫付,等市场建好运营之后畜牧局开始付款,2001年春节前还款1-3万元,2002年6月底前还清。2000年5月1日市场建成投入运营后,王僧禄去要工程款,畜牧局却迟迟没有还款的意思。2001年,眼看快到春节了,50多名民工纷纷找王僧禄催要工钱,王僧禄也多次找畜牧局要工程款,可直到大年三十,畜牧局一分钱也没有给。除夕夜,民工们为要工钱第一次堵了王僧禄家的门。

  时间又过了一年,2002年春节前畜牧局仍一分钱没给。除夕夜,民工们第二次堵了王僧禄家的门。

  2002年春节一过,忍无可忍的王僧禄一纸诉状将内丘县畜牧水产局告上了法庭。2002年3月27日,任丘县人民法院判决,内丘县畜牧局10日内支付王僧禄工程款93592元,并偿付利息。

  拿到判决书后,王僧禄松了口气,心想这回事情可总算有个了结了。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畜牧局并没有把法院的判决当回事儿。到2003年春节前,畜牧局只给了王僧禄2万元。此后两个春节,王僧禄求爷爷告奶奶一般才能拿到1万元。截至目前,内丘县畜牧局仍拖欠王僧禄工程款5万多元。

  昨日,记者前往内丘县畜牧局采访。正下乡检查工作的畜牧局局长朱剑英通过电话告诉记者,畜牧局承认拖欠王僧禄等人工程款的事实。但由于上任局长给她留下了七八十万的债务,畜牧局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目前只能采取每年给一万元的方式分期分批偿还。

  “畜牧局并非像朱局长说得那样,还不起我们的钱。”王僧禄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证据以证明他的观点。这两份证据是他从承包过仔猪交易市场的一位同乡手里搞到的,一份是内丘县仔猪交易市场承包合同,另一份是内丘县仔猪交易市场防疫承包合同。

  记者看到,如果按照这两份合同计算,单是仔猪市场的承包费和防疫承包费,畜牧局每年的收入应该有81000元。仔猪市场从2000年5月1日投入运营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光这两项承包费畜牧局的收入就应该有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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