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死亡"公司申请来真产权 保定房管局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31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保定一个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四年的开发商,用自己的公章继续签约卖房,而且还在房管局办理了产权证书。一个为此损失了8万多元的购房户将保定市房管局告上法庭。12月9日,保定北市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该案起因要追溯到10年前。1995年1月27日,清苑县的杨国胜购置了保定市裕华西路23号金桥小区一套住房,开发商是保定港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合同规定,这套房应于当年
10月31日交工,但开发商一拖再拖。杨国胜说,大概在1998左右,他们才拿到房子。而此前的1997年8月,港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工商人员解释说,被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该企业的死亡,不能再对外进行任何活动。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死亡”的公司,却于2001年继续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并迅速将杨国胜所购买的房屋,以每平方米800元的低价卖给了顺平县的马秋田。后来,“死亡”的公司找到保定市房管局,很快就为马秋田办理了房屋

产权证

  杨国胜感到惊讶,不仅因为自己是这套房子的第一主人,更在于该房产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怎么可能办下

房产证呢?但产权证是严肃的,持有产权证的马秋田将杨国胜告上法庭,要求杨国胜交出房产,几年来官司一直在进行,形势对杨国胜极为不利。杨国胜遂将办理产权证的房管局告上法庭。

  房管局产权处负责人称,他们只负责形式上的审查,房产是港龙公司开发的,与马秋田又有买卖合同,他们理应为其办理产权证书。但记者从房管局了解到,2001年4月29日,案件发生后,他们紧急通知停止办理金桥小区4栋问题楼房的一切产权手续。今年8月,保定市检察院也向他们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