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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 到底谁坐诊 护士或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3:04 东南快报

  

谜到底谁坐诊

  报道回放:

  10月29日,本报A5版报道了《护士坐诊农妇打针后失明?》:据陈爱金回忆说,因右眼长赤肉(土话),她于6月28日到福清医院眼科诊治。一位穿白大褂的女同志

(据陈爱金称,事后她确认是姓高的一名护士)接待了她,没写病历,开了处方,并给她注射了两针药水。次日早上,右眼便开始发炎红肿。病情越来越严重,后来她到福州一家眼科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诊断认为:右眼用药剂过量,毒性反应导致视神经萎缩。

  福清农妇陈爱金右眼失明鉴定结果出来了:福州市医学会专家鉴定其为四级医疗事故。但是,令人诧异的是:究竟是谁给患者治疗,是医生,还是护士?这个双方争议的问题,至今未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据悉,目前患者正与福清市医院协调。如果协调不成,患者准备以医院涉嫌非法行医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

  市医学会:护士有没坐诊不属医学会鉴定范围

  根据福清市卫生局的委托,福州市医学会组织了有关专家进行鉴定。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福州市医学会已于2005年11月3日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1.造成患者丧失视力属平阳霉素的并发症。出现并发症后,院方未采取积极措施。2.护士操作过程无医嘱根据(院方未提供依据)。本案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福州市医学会许秘书长告诉记者,如果医院护士是按照医嘱进行操作,护士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医院无法提供护士的操作依据,这就成为在鉴定上医院负有次要责任的原因之一。整个鉴定过程都是按照有关规定由双方抽取的专家进行的,整个过程一直处于保密之中。

  记者在鉴定书上看到,患者提交了7份证据,但是医院只提交了一份答辩状,而对于患者所反映的“护士坐诊”一事,鉴定书没有给予明确体现。

  对此,许秘书长说,如果给患者治疗的是不具有合法身份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就不属于医学会的鉴定范围,非法行医的适用条款应该是刑法。

  随后,记者向其打听究竟是哪个医生为患者治疗。许秘书长说,这涉及一些保密程序,所以不能对外透露。

  患者家属:不满鉴定结果医院想逃避非法行医

  “对于我们指证是护士给我们治疗的问题,至今为止未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患者家属吴先生面对鉴定结果感到十分不解。

  他说,作为老百姓,他们只知道到正规医院看病肯定没有错,但不知道护士是不能看病的。好好的一个人被看瞎了,如今医院就以“护士操作过程无医嘱根据(院方未提供依据)”为理由,想逃避非法行医的责任,这让人无法接受。对于“护士坐诊”这个问题,有患者可以作证。如果医院说是医生给她看的病,那么就把这名医生找出来。

  吴先生还告诉记者,事故鉴定结果出来这么久了,他们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但是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截稿前,记者接到吴先生的电话,他说,他们正着手与律师联系,准备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福清医院:

  有关护士诊治医院没找到依据

  对于患者所说的“护士坐诊”问题,福清市医院医务科林科长说,目前医院没有找到护士诊治的有关证据。既然患者已经选择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就按照程序来。医院已经要求患者提出书面申请。

  但是关于具体赔偿事宜,林科长并没有说明,只说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林科长还表示,他们对鉴定结果不是很满意,患者丧失视力是患者自己的问题,与平阳霉素无关。但是,院方还是服从鉴定结果,打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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