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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国有企业进军俄能源机会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6:27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12月9日,俄国家杜马将对11月25日通过的天然气供应法第15条修正案进行二读、三读。修正案建议放宽外国投资者最多只能持有俄气20%股权的限制。

  同时,俄罗斯两大能源巨头正实施各自雄心勃勃的融资计划。一是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称俄气)将放宽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二是俄罗斯石油公司(以下称俄石油)筹备

在海外首次公开募股。俄政府和政府控股公司持有俄气普通股比例也将从原定35%提高到“50%+1%”股,从而掌握控股权。

  尤科斯事件挫伤外界对俄投资积极性后,这两家官方背景公司的举动显然有多层含义。对于摸索与俄能源合作游戏规则的中国来说,上述机遇固然千载难逢,但要准确把握并不容易。俄能源政策研究所主任米洛夫认为,虽然此次中方不必征得俄石油和政府的同意,但“俄罗斯未必对中国人入股俄石油感兴趣”。俄罗斯分析人士卢卡绍夫指出,首次公开募股时,组织者和公司本身都能获知股票将出售给谁,“因此能够对这个或那个投资者设置限制”。这种说法得到了与俄石油关系密切人士的肯定。

  结合中国企业在收购俄罗斯斯拉夫石油等俄能源公司时屡战屡败的先例,俄专家称,如中国公司不申请大量购入股份,乐观的估计是“可能成为俄石油的小股东”。对于屡次对中方设限,俄方的解释是中石油等中国能源巨头是国有公司。不过,俄气、俄石油受俄政府扶植、控制的痕迹就很明显。俄气的经理委员会主席就是日前刚被普京提拔为第一副总理的梅德韦杰夫。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宣仁认为,由于俄方对外国国有公司心存疑惑,中方应鼓励非国有企业加入与俄能源公司投资合作的项目。对于有实力的非国有企业,政府方面应该在资金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帮助它们降低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称,虽然中俄已互为战略协作伙伴,但是在投资领域的合作还不能令人满意,而且彼此的互信程度有待提高,“对于业绩好、信誉佳的俄罗斯企业的集资项目,中方可以通过认购债券等方式参与合作。而俄方也应对中国企业打开进入资本市场的大门。现在就看究竟谁能走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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