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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价格涨4毛 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6:57 北方晨报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市政府调整自来水价格情况报告》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鞍山市自来水涨价的事儿定了。昨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调整自来水价格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此报告将提请省物价局后正式实施。

  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原则同意了此次调价,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上涨幅度要与鞍山市工资上涨水平和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相适应,在基数水量内可少调,对“特业”用水和超基数用水量的梯度加价可适当提高调整幅度,同时建议市政府在年底前封闭所有无证自备井。此外还要求调价收入主要用于管网改造、改善水质和弥补亏损,有关部门必须列出计划,逐步实施,逐年解决管网改造、水资源欠费等历史欠账问题。

  据悉,此次自来水价格拟平均上调0.50元/平方米。即居民由1.60元/立方米上调为2.00元/立方米,工商企业由2.85元/立方米上调至3.35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由4.60元/立方米上调至5.00元/立方米,机关团体由2.20元/立方米上调至2.70元/立方米,特业由12.25元/立方米上调至15.00元/立方米。

  同时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每户每月用水10立方米以内为2.00元/立方米,10立方米以上至15立方米为2.40元/立方米,15立方米以上至20立方米为2.80元/立方米,20立方米以上3.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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