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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律师”周广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1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比真正的律师还要忙

  12月6日,记者与周广立约定这天采访他。

  上午,周广立按计划还办了两件事。一是去聊城市东昌府区一个地方送判决书。事情起因是:阳谷县定水镇王把式村、郭店村等70余户农民,2004年秋购买了名为“豫麦34号

”的麦种,播种后出芽率极低,农户绝了产,遂聘周广立为代理人,将卖种人告上法庭。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结论为:种子非假种子,但不适合在鲁西种植,生产者对此有明示。阳谷法院审理认为卖种人应知道这一明示,判决卖种人对农户赔偿。但一经营户不服判决,甚至拒不收判决书,故法官约周广立一起去送判决书。二是一位农民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被告知身份证号码与该县另一农民身份证号码重叠,推测可能有一身份证为假,故不予办理。周广立认为:身份证号码重叠,若为发证机关工作所致,责任不在持证人。若其中之一为假证,有关部门应据此立案侦查,确定真伪。但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应简单地拒办驾驶证。故而,周广立找有关部门疏通,看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此后几个小时,采访不时被周广立的手机铃声打断,来电者全为官司的事。记者问周广立一年能打多少官司,周广立说没统计。但记者注意到,周广立所打的官司,凡是法院判决了的,周广立都将判决书作了装订,编号编目,每年几十件不等,并逐年趋多。

  周广立不是律师,但打官司比一般律师还忙。

  代理案件多是“民告官”

  从周广立保存的档案中,记者了解到他代理的第一起案件:周广立的邻居潘兰英已做结扎手术数年,1994年11月,镇计生办下通知说,镇里将利用“国内先进的通气仪器”,对每位已结扎人员收费做通气鉴定,如测得输卵管通气,视为假结扎,罚款1000元,并重新做结扎手术。对潘兰英的测试结果是通气,关了3天后,潘兰英被迫交了800元罚款才被放出。潘兰英认为这实际上是镇政府巧借名目乱罚款,但一直苦于投诉无门。1995年9月,阳谷县法院在街头上宣传行政诉讼法,周广立受到鼓舞,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代理潘兰英诉镇政府,阳谷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审理过程中,镇政府主动退回罚款,派人到潘兰英家赔礼道歉,诉讼以撤诉和解结束。

  周广立代理的第二件官司诉讼人为杨庄乡熬盐场村的陈广生,陈广生因反映乡干部作风粗暴问题遭关押25天,被迫交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和“学习班费”才被释放。陈广立73岁,老伴70岁,一纸“超生”罚款单使老人倍感耻辱,他本想上访,因周广立为他无偿打官司而作罢,结果法院判决杨庄乡政府败诉,要求其撤销处罚决定,返还罚款,并赔礼道歉。

  两起案件全为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

  据周广立回忆,他最早代理的一些案子全是行政诉讼。

  聊城市司法局曾对周广立代理的案件作过统计:从1995年9月30日至2000年8月,周广立在阳谷县代理诉讼案件33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06件,占该县同期977件行政诉讼案件的31.3%,且胜诉率较高。

  司法部门的调查还显示:周广立代理的案件中,事实比较清楚的乡镇行政乱罚款案件占了大多数。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由于周广立几年间代理农民打官司,阳谷县农民上法院的多了,上访的少了。自1996年后的几年间,阳谷县法院行政诉讼受案、结案率均居山东省基层法院之首。同期,作为以往上访大户的阳谷县,未发生一起越级到省里的集体上访案。

  自学法律专为农民打官司

  周广立今年57岁,家住阳谷县闫楼镇周庄村,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自学过法律,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生活来源主要是靠种地。周广立家的房子及院子都属于村里比较破旧的。与一般农户的惟一区别是周广立家的里屋,全然一间办公室,有好几个文件橱,有电话、电脑和打印机。

  都说周广立代理农民打官司不收钱,记者专就“不收钱”问过周广立,他说,是不收代理费,一些费用如车票费、电话费往往都是打胜了或打完了官司才收,有时也替农民垫上费用。

  莘县徐庄乡史河口村农民史朝旭,3年前因与村委会主任闹矛盾,险些被劳教,周广立帮他打赢了官司,如今他与周广立成了经常来往的朋友。他对记者说,周广立这人不抽烟不喝酒,吃饭也不讲究,吃饱就行。他说,周广立没钱,电话费经常交不起。

  聊城市司法局一份调查报告的观点是:周广立受农民欢迎的原因,是因为一些律师不愿意接农民的行政诉讼案。如今许多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大都担任着基层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一旦群众与政府发生矛盾,有的律师担心做农民的代理得罪了基层政府,而不想接案子。

  农民打官司依然比较难

  10年中,周广立代理官司的范围涉及到了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的几十个县,代理案件包括了行政、民事、刑事、非诉等多种类型,其中行政诉讼又包括了农民负担、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不履行职责、土地登记、土地承包、行政赔偿等案件。

  周广立说:“农民打官司还是比较难。”

  首先难在诉讼费高。几年前,行政诉讼费一件50元,现在涨到了300元,有的地方500元。有的农民对乱收费乱罚款有意见,标的额可能也就百十元,让他花几百元钱打官司讨那百十元,他只好选择不打官司,去上访。

  第二是立案难。周广立举例说,有一位农民被非法拘禁,并造成身体伤害,托他代理诉讼,但法院商量来商量去,一直未立案,后来立案受理了,又因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有些农民因此产生了不正确的看法,认为打官司必须“找人”。周广立说,我打了几百个行政诉讼官司,一个人也没找过,完全凭的是法律。

  第三是执行难。周广立举例说,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对历史上形成的农村宅基超占面积不再收费,2000年的时候,阳谷范海乡收取了某农民宅基超占费44元钱,该农民认为收费不合法,起诉了镇政府。法院判决镇里返还非法收取的44元钱。但镇里就是不执行。一位镇干部对周广立说,你要去哪儿吃饭都行,就是这44块钱不能给,不能开这个口子,因为你执行了这个44元,又会冒出另一个44元。判决一拖好几年就是不执行,直到今年10月,《农村大众》连续3次对此事进行了报道,镇政府才将这44元还给了农民。

  周广立拿出一张表格,表格登记的是他办理的胜诉的诉讼中,始终未得到执行的案件目录,周广立称之为“白条”。周广立说,判决了执行不了,但多数农民仍然执着于打官司,有些就是“为了评评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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