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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楼下被偷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2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13日讯(记者郭学军实习生郑晓刚)一小区由于频频发生被盗事件,引起了一些居民的不满。居民认为,他们已交了包含安全保卫项目在内的物业费,发生被盗事件是由于物业管理有漏洞,物业应该对居民丢失的东西承担相应责任。

  今天上午,省城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11日傍晚6点多,他骑电动车到凤凰山庄7号楼4单元岳母家,顺便就把电动车停在楼下。可在楼上呆了十多分钟后,下来时竟发现电

动车不见了。

  “今年6月份,我岳父放在楼道里的一辆新买的电动车就被人偷走了,现在刚半年,我的电动车又在楼下遭盗,这小区的管理也太乱了!”王先生讲,该小区是由建鑫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原来管理还比较严,晚上经常能看到保安巡逻,很少发生盗窃的事情。可现在大白天都会在小区内丢东西,前段时间一天内竟有十余辆自行车被盗。

  “我们每个月都要交纳20元物业费,服务项目中包含安全保卫一项,现在小区内接二连三丢东西,物业公司在管理上一定有漏洞。”王先生的岳母说,既然业主交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该加强管理,给业主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记者随后来到建鑫物业公司办公室,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经理没在家,对业主的问题他不便回答。他承认所收物业费中确实包括安全保卫的服务项目,但现在他们收取的物业费比较少,资金很紧张,因此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确实比较难。同时,他称他们曾张贴过公告,让居民将车停到小区内专门的停车处,居民不应随便将车停在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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