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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十件大事”请您评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7:32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沈文虹)2005年即将过去,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邀您评选。近日,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经反复评议,筛选了一批备选条目,最终依据选票结果确定十件大事。

  评选时,请在备选条目中(条目排序不分先后)按您所认为该事件的重要程度,依次选出10条,并将选中的条目序号填入“中选条目”栏中,所选(荐)条目总数不得超过10

条,超过的则为废票。选票请在2005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寄至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作废。地址:北京东路41号17号楼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邮编210008。

  此次活动每张选票限一人,选票不得复印,凡复印的一律无效,请以个人名义参选,并在选票上详细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参选者都将获纪念品一份。这次评选活动在“中国南京”网站(http://www.nanjing.gov.cn)同时开展。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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