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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盏路灯电缆一夜被盗,盗窃者竟冒充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1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黄韬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晚上,路过水西门大街西段的市民得摸黑走路了。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见,一旁的路灯底部已经被人为撬开,里面的电缆不翼而飞。沿路走了一遍,电缆被窃走的路灯达17盏。

  “这都是12日晚上被偷走的。”市路灯管理处维护监察科科长王海潮告诉记者,临近岁末,类似的路灯等照明设施被盗事件高峰时“每天四起”,到了疯狂阶段。购买1公里长的电缆需要花费4万元的资金,17盏路灯的电缆被盗,至少造成3万元经济损失。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7盏路灯要全部修复,需要重新铺设电缆,前后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

  王海潮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偷盗路灯电缆的大都是团伙作案。有的甚至在大白天穿着买来的工作服、头戴安全帽“掩耳盗铃”地撬开路灯,挖出埋入地下的电缆。目前,河西地区、仙林、城郊接合部成了此类事件的高发地区。

  根据抓获的盗窃者供述,现场盗窃时,为了防止被路灯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觉,在路的两头都有人望风,一旦发现可疑车辆立即撤退。由于案发地大都比较偏僻,给现场抓捕造成相当难度。

  更让市路灯管理处感到棘手的,是法规的真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打击的力度。王海潮告诉记者,维护监察科并没有执法权,一旦抓获偷盗者,都是送往公安部门。而由于处理相关事例缺乏法律依据,实际处罚力度还显得较轻。

  记者了解到,武汉、上海等地市政、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已提请当地司法部门研究,希望对偷盗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的行为依据《电力法》及刑法,按照“破坏电力设施”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来定罪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在市路灯管理处了解到,一旦发现偷盗路灯、亮化设施的行为,市民可拨打市政12319热线举报,市政部门将给予一定奖励。(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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