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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的姐遇车祸连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1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鸣文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南京栖霞法院连续审理了两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保险公司赔钱后,被告席上的两位的姐连呼“倒霉”。马路中间点焰火伤右腿

  第一位的姐姓杨。今年2月13日凌晨2点,她带客沿和燕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晓庄广场

附近。那天正好是大年初四,广场附近有很多放焰火的人。马路中间黄线附近有个人在点焰火,她看到便放慢了车速。谁知车到跟前,蹲着的人突然起身往后跑,正好撞在车头拐角处,倒在地上。把人送到医院,诊断右腿膝盖附近的骨头有了裂缝。

  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杨姓的姐未作到安全驾驶;行人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经过法院调解,伤者从的姐投保“三责险”的保险公司处获得了近1万元赔偿。但庭后,的姐显得有些不平静,她说,自己开了6年出租车,一直小心又小心,从来没出过事故。但这次“飞来横祸”让她的车先在交管部门“趴”了3天,又因为自己的心理原因在春运期间停运了半个月。实在是“倒霉”。擅上快车道撞伤左腿

  第二位的姐姓周,刚好也开了6年出租,也没出过事故。她觉得自己“更冤”。今年4月24日晚,她送一位客人到和燕路省送变电公司门口。到地方,周的姐看准了个隔离栏的缺口,就在快车道靠边停了车。坐在后排的乘客准备下车,谁知门一开,“咚”的一声,一位骑助力车的男子从后面撞上了车门,倒地受伤。医院诊断,男子左腿膝盖处软组织挫伤。

  交警部门认定:周姓的姐在机动车道停车、乘客开门时疏于观察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伤者骑助力车上了机动车道,三者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

  经过法院调解,伤者从的姐投保“三责险”的保险公司处获得了1700元赔偿。周的姐也很不平,认为出租车在隔离栏缺口处“即停即走”是交警部门许可的,再说也怪乘客开门不注意,才会引出这场官司。自己没什么错,却要陪在这里打官司,乘客反倒没什么事了。

  的姐的苦水还没吐完,已经连“赔”两起事故官司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开了口:“你们有错也好,没错也好,到头来还不全是保险公司陪着打官司、赔钱?保险公司有什么错?”(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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