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枣庄: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45 检察日报

  

山东枣庄: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12月7日,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等单位举办的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揭晓,枣庄市检察院等10个单位当选,枣庄市检察院还同时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成为山东省政法系统中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图为该院副检察长牛庆礼在领奖台上接受主持人现场采访。

  本报特约记者曹华军通讯员唐秀清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