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株洲一村妇20年前毒姐被免诉 20年后毒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52 红网

  红网株洲12月14日讯(通讯员 李红勇秦飞雁)二十年前毒倒姐姐,二十年后毒倒丈夫的湖南省株洲县大京乡村妇吴秋珍,近日被株洲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4日,株洲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秋珍有期徒刑六年。

  吴秋珍,41岁,贵州苗族人,性情孤僻,1984年因琐事与胞妹争吵时,受到姐姐的指责,怀恨在心,便在姐姐的茶水中和自家的猪食中倒“甲胺磷”农药。姐姐喝水时警觉,

幸免一难,但家里大肥猪被毒死。吴秋珍因此被关押一年,后因证据不足,被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免于起诉。

  1997年,经“媒贩子”介绍,吴离婚嫁给株洲县大京乡村民赵再伏。1999年后,吴再没回过娘家,加之语言不通,与人交往少,2003年又因偷拿了丈夫的350元钱又被丈夫打一顿,心憋怨气,很想单独回贵州娘家一趟。今年,吴多次向丈夫要钱回家未被允许,再次偷钱又被丈夫打耳光,积怨日深。

  今年9月9日下午5时许,吴趁替丈夫煎中药之机,把“甲胺磷”农药倒进中药里煎煮。丈夫喝下药后毒性发作,要吴叫人抢救,吴故意拖延时机。后邻居得知将其夫送医院抢救辛免一死。9月13日,吴被抓获归案。

  (稿源:红网)

  (作者:李红勇秦飞雁)

  (编辑:何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