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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制造隐形新欠 如何走出边清边欠怪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26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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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12月12日电(记者刘云伶)又到一年清欠攻坚时,各级政府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协调解决拖欠款,清欠工作成效斐然。但有关人士指出,这并不能消除正在迅速积聚的大量新增拖欠隐患。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各地清欠目标主要是截至2003年的拖欠资金,而2004年以来,一些政府部门、学校和企业盲目建设,且资金筹措和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其项目工程款虽因未结算没被计入拖欠数字,事实上却是即将或已形成的拖欠,导致清欠工作陷入边清欠、边建设、边拖欠怪圈。

  艰难讨款路

  农民工为讨薪封堵学生宿舍楼,却遭大学保安暴打;公司负责人无奈贷款为其发薪,却从此踏上了艰难的追讨工程款之路。今年山西讨款界最有名的,当属多次赴省、中央上访和信访的南通神勇建设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刘翔。

  就其要求中北大学给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一案,山西多位省领导作出批示,省信访局为此召开两次协调会,省教育厅、建设厅也做了很多工作,工程款至今仍悬而未决。

  根据山西省信访局提供的案件基本情况,南通神勇公司于2004年3月18日开始为中北大学建设一栋宿舍楼,当年9月16日竣工并交付中北大学,学生开始入住。23日,南通神勇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量,做出工程总造价为3351余万元的结算报告,并两次发出催款函;12月8日,中北大学回函提出不同结算意见。

  12月14日,迟迟拿不到工资的民工缪世新等30多人到中北大学静坐,并锁了宿舍楼。数小时后,中北大学六、七十名保安持警棍、橡皮棍、手铐等对民工大打出手,并将缪世新等4人拖进女生宿舍楼长时间殴打。为使农民工安度年关,刘翔贷款350万元,垫付了农民工工资。

  而由于双方在工程造价上争议较大,工程款至今未结。南通神勇公司认为,结算报告送交中北大学后,学校在规定期限内没提出异议,就应依照财政部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中北大学则坚决予以反对,并提出2710万元的给付数额。

  中北大学工程款结算之所以一年仍纠缠不清,一些政府部门摇摆不定的态度,及朝令夕改的处理方式难辞其疚。

  刘翔说,太原市清欠办于2004年12月召开了一个协调会,但他先后拿到了两份题目、内容不同的会议纪要。记者看到,两份纪要措辞明显不同,先一份标题和议定内容中的拖欠字眼在后一份上全然不见踪迹,却增加了一项为中北大学分包工程辩白的条款。

  无独有偶,山西省信访局不久前的协调会终于达成了双方认可的结算步骤,却也因纪要发生更改而再度搁浅。起初的纪要要求中北大学在两周内支付南通神勇公司1200万元,中北大学党委副书记赵晋生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将与南通神勇如此签定协议;但几天后,另一份纪要却标明中北大学分三次支付,刘翔拒绝签字。

  谁在制造“隐形新欠”

  清欠一事,关乎国家经济,更关乎农民工之生计和社会安定。山西省清欠办副主任张新民说,中北大学一案是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典型,却非个例,各地市竣工却迟迟不结算的工程项目还有很多,文字上虽没发生拖欠,却是清欠工作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面临的大隐患。

  据山西省清欠办介绍,截至9月20日,山西省拖欠工程款网上上报清偿金额54.0亿元,占总额的68.32%,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网上上报清偿金额20.3亿元,占总额的64.94%。

  2005年上半年,山西省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等六个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力求通过管理前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以避免新欠发生。

  然而如此措施似乎收效并不显著。尽管在山西省较新统计资料上,新建、在建项目新欠为零,山西省清欠办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缺乏根本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市场监管,仍不断有新建项目欠资、垫资施工,竣工后却难以结算,造成很多因此难以统计的隐形新欠。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人士指出,诸多“隐形新欠”中,除政府部门依然担当了“拖欠大户”外,学校正成为新拖欠“生力军”。山西一所高校有关负责人称,5年来,该校已完成建筑多达50余万平方米。张新民忧心地说,随着很多高校和中学扩大招生规模,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校舍者不断增多。

  四道难题困扰清欠工作

  “‘隐形新欠’并非山西独有,这是令很多省市清欠部门负责人头疼的难题。”张新民说,目前存在的四道难题,是导致“隐形新欠”增多的主要原因。

  部分政府部门“权大于法”。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但事实上,一些建设单位本身就是执法部门,能申请特批项目,有的还掌握立项权,进行无人监管的封闭性建设。

  合同不平等。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施工企业为招揽工程,在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时,进行垫资施工,并忍受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百般刁难。记者解到,垫资这一违反建筑法规的现象目前成了业内惯例。许多开发商没有足额建设资金,于是钱不够,拖欠凑,他们只将工程承包给为自己垫资施工的工程队,不能垫付资金的工程队则被排除在外。

  资金筹措缺乏有效监管。张新民指出,很多建设单位通过审批项目时出具虚假资金到位证明等手段,规避监管,导致工程结束后一再拖延结算。

  部分拖欠工程款项目未认定、未签订还款协议。其中包括一些建设单位缺乏诚信,不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审计一拖再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工程结算价款纠纷,双方都不愿意承担中介评估认定费用;政府补助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或社会融资不落实,形成的拖欠款存在项目界定难和偿付难。

  如何走出“边清边欠”怪圈

  张新民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能对建设市场各方、各类主体都能实现即时监管的刚性文件,避免一些政府部门既投资、又管理;并建立资金筹措的有效监管机制,以防更多盲目建设项目形成新的拖欠。一是应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制定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新办法应涵盖可能出现的任何建设主体,尤其应针对部分既投资、又管理的政府部门,出台具体的监管措施。

  二是管理体制有待改进和细化。一位清欠部门工作人员说,工程审批和建设中,往往有很多部门争相伸手管理,待结算和清欠阶段出现麻烦,却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清欠办,这恰是导致施工监管滞后、拖欠形成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建议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程建设的主要监管职责,以对施工实行全程有效监管,避免工程结束后建设和施工方各执一词,难以仲裁。

  三是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可行性研究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避免政府部门、学校等盲目超规模建设。

  四是加强资金筹措监管。自计划审批时的资金到位证明到付款环节,都应出台相应的具体监管方法,使建设资金和进步同步,结算和给付同步。同时,加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的力度,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支付环节,加强付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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