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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城市掘路施工,市政部门规范夜间施工行为 “噪音”机械22时后禁止发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4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实习生柯晓颖通讯员卢绍琨何剑锋)嫌市政道路夜间施工吵?现在有法子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广州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15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指出风炮机等大型“噪音”机械在22时后禁止使用。

  风炮机等机械22时后禁用

  家住在黄埔大道员村的陈先生曾向记者抱怨,自从黄埔大道市政工程开始施工,他每晚都睡不好觉,以致严重影响了工作,“这个工程开工后,通宵施工的噪声比车流声还大,我根本无法安心睡觉!”

  据了解,为了减少对白天交通的影响,近年来市政道路、桥梁、下水道等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多安排在夜间施工作业。但是夜间施工带来的噪音常常引起市民投诉。为了保证市民生活质量,《广州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实行,从本月15日起,市民将不用再担心“没好觉睡了”。

  该规定针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工作面广,且多在夜间施工等特点,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夜间文明施工管理。根据规定,今后市政部门将在《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上加注“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专用”字样,以作为市、区养护维修单位的阶段性道路挖掘施工许可。

  市政部门原则上利用晚上21时至次晨6时进行主、次干道车行道的设施养护维修施工。夜间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音。风炮机等大型施工设备和大功率施工机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22时后使用,以减少施工扰民。

  道路工程不得影响交通

  根据《规定》,夜间连续施工的工程应在施工范围内设置施工公示牌。而养护维修单位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地点进行施工时,可视具体路段和交通状况安排施工时间,但当工程对交通造成影响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交通。

  另据了解,市政部门近年来大力推广道路非开挖技术,大幅度减少了主干道的挖掘。由于非开挖施工有造价低、噪音较少、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等优点,因此,地下管线横过主干道的施工,只要技术条件许可,一律采用顶管等非开挖技术。例如今年对交通信号灯改造的100多个项目,全部实现了横穿马路采用顶管施工技术,减少了对市民和交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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