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镇“大调解”促和谐社会建设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06 淄博新闻网 |
在博山区山头镇,如果遇到土地、赡养、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不用出镇、出村就能把问题解决,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这是该镇近年来加强司法调解中心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带来的结果。 山头镇辖区内有社区居委会33家,8个行政村,大型企业5家,总人口5.4万人。近年来,该镇根据新时期社会矛盾产生的复杂因素,不断探索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适 时建立起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积极开展工作,今年以来,镇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10件,调处成功率达100%。为保证矛盾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山头镇“大调解”工作机制突破了过去人民调解只由司法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体制局限,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解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大调解”网络由镇调解中心,镇司法所、镇调委会、镇“12348”值班干部室、镇各工作部门,村(社区)、居委会调委会、村(居)民小组调解员和每10户设立的1名信息员等4级组成,让老百姓不跑远路、少打官司、不花钱财,不伤感情,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 ?孙启勇 程军? |